为进一步展示企业党建工作的传承和积累,宣传企业党建工作成就,推广优秀党建品牌,打造具有十四局特色的党建基地,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筹备建设中铁十四局集团党建文化馆。
为丰富馆内展陈文物和史料,现征集相关展陈材料。
1征集类别及范围
1.与企业党建历史有关的各类物件。包括:锦旗,奖励证明证书,奖杯奖状,专利证书,本企业编印的各种书刊(工具书、内部资料、内部刊物、工地小报),感谢信,慰问信,照片等,以及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
2.记载、反映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发展历史和重大事件、重要节点、或者有鲜明意义的各种媒体作品。
包括报刊、书籍、各种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
3.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和历史沉淀、并有馆藏价值的书法、美术、篆刻、雕塑等艺术品。
包括铁四师老战士、铁十四局员工创作的书画等优秀艺术品。
4.集团公司各级各时期党建工作重要成果。
包括集团公司各级各时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成果资料。
5.坚持党建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情况。包括在贯彻落实中央、上级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中取得的突出成绩。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荣誉表彰,以及国家、省部级领导人的批示肯定等。
6.其他能够展现集团公司党建成果的相关内容。
包括党建品牌、典型案例、特色工作和先模人物等。
2征集对象
1.原铁道兵老战士、老干部及其亲属
2.公司在职和退休职工
3.社会公众
3收藏管理办法
(一)对于无偿捐赠文物和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鼓励:
1.经鉴定有馆藏价值的,颁发荣誉证书。
2.经鉴定有文物价值的,颁发收藏证书。
3.经鉴定为国家一、二级文物的,在史志、年鉴修订时载入其事迹。
4.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对展品永久标名。
(二)对于经鉴定具有重要馆藏价值的文物或历史资料,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个人可将收藏文物寄存到文化馆展陈,委托管理,文化馆无偿为其进行科学保护。文物所有者如需要,可无条件取回。
(四)对不愿捐赠的有价值物品,待集团公司复制后原件归还物主。
4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
5征集要求及方式
1.所捐赠物品必须来源清楚,归属关系必须明确。
2.与公司党委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王洋
电话:0108934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