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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自委】关于石景山区首钢设备处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用地规划情况的公示

来源: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发布时间:2024/8/29 12:13: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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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首钢设备处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

用地位置:本项目东临体育场南街,南临人民渠路,西临体育场西街,北侧为现状居住区。

建设用地面积:7.50公顷(最终以钉桩成果为准);

地上建筑规模:13.31万平方米(最终以审定方案为准);

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在公示网站提交反馈意见。我分局将及时整理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公示网站进行通告。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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