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区人民政府:
经组织各区对住宅楼栋、面积等信息审核后,现对第三批符合条件的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见附件)予以确认。
请各区按照“双纳入”工作机制,及时与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指定的联系人、产权单位及实施主体对接,主动靠前服务,配合具体产权单位和实施主体开展居民工作、违建拆除、开墙打洞和架空线治理、红线外基础设施改造,同时做好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等工作。涉及到的多产权主体项目要加强统筹,市属产权部分同步纳入北京市改造计划,力争同步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章)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