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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建委】关于征集天津市数字住建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发布时间:2024/8/14 12:55: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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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数字化、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高数字住建发展规划以及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满足住建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现开展天津市数字住建领域专家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企事业单位及技术服务机构等与住建数字化信息化工作相关的单位均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

二、征集专家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公道正派、学风严谨;

3.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信息化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具备参加数字住建工作的调研、分析和评价能力;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或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且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5.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可适当延长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任务。

6.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征集申报方式

(一)专家征集主要采取单位推荐方式。

(二)申报人须如实准确填写《天津市数字住建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职称证书、工作业绩等相关复印件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已退休人员加盖退休前所在单位公章)。

(三)推荐单位核实填报信息真实性并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委,同时将《天津市数字住建专家申报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zjwwxb@tj.gov.cn。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征集的材料,我委将组织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后方可纳入数字住建专家库。

(二)申报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入选专家库成员不得以成员身份私自开展活动,如发现并证实有此情形将通报取消专家库成员身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超

联系电话:022-63081219

报送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附件:天津市数字住建专家库申报表

提示:附件请点击天津市住建委官网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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