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产品,逐步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产品,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将组织编制《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5版)》,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推广应用类重点征集适宜高品质绿色建筑、低碳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实施绿色建造方面的高强耐久型结构材料、复合型功能材料、节能低碳型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材料、集成化部品部件、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设备、安全高效施工机械设备和其他低能耗、高能效的建筑设备。
限制和禁止使用类重点征集能源消耗高、碳排放强度大、有害物质含量高、影响施工安全、危害人身健康、社会反映强烈,有必要在建设工程予以限制或禁止使用的材料设备。目前属于限制使用类,有必要调整为禁止使用类的也可一并提出。
二、工作安排
(一)本次征集面向全省公开进行,各地管理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团体、专家学者等均可提出意见。请各市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并指导做好征集工作,确保征集意见的充分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有关单位、个人可参照国家和有关省(市)有关目录,结合《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2年版)》实施情况和我省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其必要性,确保科学合理。
(三)2024年9月31日前,请将《征集意见表》加盖公章(个人请署真实姓名)连同电子版一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郅 超 0311- 87904504(传真)
邮 箱:hbjsttt@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117室
附件:征集意见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8日
信息来源:河北省住建厅官网